近日,《东莞滨海湾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
《规划》提出五大主要发展目标和“十四五”重点领域及项目。
五大主要发展目标包括打造科创制造强市新引擎、打造“未来城市”标杆地区、打造湾区重要高端人才中心、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优质生活圈。
“十四五”重点领域包括战略性产业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领域、能源环境领域、道路交通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五大领域共13大项,初步估算总投资额将达2546.36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投资额为822.17亿元。
展望2035年,滨海湾新区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特色合作平台作用,高水平建设开放新门户、人才新港湾、城市新中心,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建设成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滨海湾新区要努力实现以下主目标:
经济科技实力明显提升,打造科创制造强市新引擎。
城市功能品质明显提升,打造“未来城市”标杆地区。
人才创新发展能级明显提升,打造湾区重要高端人才中心。
改革开放水平明显提升,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
社会治理效能明显提升,打造大湾区民生幸福优质生活圈。
数读2025年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达500亿元,人口规模达25万人,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万元/人,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
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0%,R&D经费出占GDP比重达到6%,引进不少于 3 个重大科技项目,蓝绿空间占比50%。
人才资源占人口总数的比例约达 60%,交椅湾板块新增就业人数超8万人,可承载港澳台创新创业人才约1万人,千人常住人口义务教育学位数 140个。
一起来看看这些“主目标”分成了哪些重点“小目标”
一、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产业、5G、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积极培育生命健康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和智慧医疗。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建设滨海旅游度假胜地。
二、建设湾区科技创新核心平台
建设科研创新平台载体。推动大湾区大学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实施“大学+科研机构+龙头科技产业”的科教产合作。
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建设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创新链条。
构建创新成果和知识产业保护体系。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谋划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探索制订科技型企业分类培育办法,推动创新性企业上市,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三、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区
加快集聚重点领域人才。依托大湾区大学建设人才集聚平台载体,实施主导产业领域领军人才集聚计划、重点人才工程。
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机制。建立开放灵活的引才机制,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政策待遇,探索多元特色人才培养机制。
推动人才便捷流动和科学使用。建立特色人才跨领域流动、人才跨境流动机制,创新人才使用管理、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强化人才发展服务支撑。设立一站式人才服务大厅,探索建立人才安居体系。
四、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深入挖掘国内市场潜力。发展新业态,推动消费扩容提质;实施制造业品牌化战略,拓展内销市场。
提升对外开放合作水平。积极开拓国际市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提升国际经贸合作水平。
争创更高能级开放平台。争创广东自贸试验区新片区、珠江口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文化平台。
五、建设全市制度创新先行典范
创新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制度。探索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建立现代地方财税体制,以经营城市的理念深化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
构建区镇融合发展新型体制机制。坚持“财权与事权相统一”,围绕土地增值、经济发展成果、重大公共服务等方面建立市、新区、片区各镇的共建共享机制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开展商事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体系。
六、打造未来城市标杆
拓展优化城市发展空间。高水平建设“一廊两轴三板块”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土地整备面积约8000亩、启动城市更新面积约4000亩。
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打造高效便捷的轨道交通和路网交通,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综合管廊 。
塑造高品质滨海景观活力形象。落实推动省万里碧道工程,打造滨海景观活力长廊。
创建新型智慧城市。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字治理水平、数字民生服务,构建智慧城市支撑体系。
七、打造大湾区协同发展特色平台
推进片区统筹联动发展。推进片区国土空间一体化格局、片区产业优势互补、片区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片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深化与市内重点区域平台协同发展。加强与松山湖、中心城区“三位一体”发展深度对接广深“双城联动”融合发展。
对接融入深圳先行示范区,推进与广深产业协同发展、科技创新合作、生态共保联治、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八、打造内地与港澳台深度合作的东莞样本
创新莞港澳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深度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创新要素跨境高效流通,港澳人才高效便捷流动。
构筑协同创新共同体。打造莞深深度合作区,探索共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多渠道吸引港澳台青年创新创业。
强化现代产业协同合作。探索与港澳台共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深化金融合作。
探索共建优质生活圈。推动教育合作发展、医疗卫生联动合作、社会保障合作。
九、打造滨海生态宜居新区
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深化流域系统治污 ,全力推动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修复。加快构建“一廊三绿心三水系”生态空间格局,开展“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
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推广应用先进绿色技术,实施“绿色建造”行动,建设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创新发展绿色金融。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环保管家”服务新模式
十、强化民生服务保障
提升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扩充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鼓励通过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创新大湾区大学办学机制和管理模式。
全面推进健康新区建设。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构建多层次一体化医疗保障 。
构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全面落实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
构建住房安居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商品住房与公共住房,构建以人才公寓租售、产业园区配套政策性租赁住房、住房补贴发放等多方式并举的安居保障体系。
十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全力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区。强化“大平安”理念,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机制。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