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用海项目为沙角A电厂配套码头工程,位于东莞市虎门镇,广州港出海航道川鼻水道东侧,与沙角B电厂码头相邻。项目申请人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项目申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和围海用海种的港池、蓄水用海,拟申请续期用海面积为12.8967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面积为3.1024公顷,港池、蓄水用海面积为9.7943公顷,拟申请用海续期为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769-26889959
附件: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用海项目宗海位置图.png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