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的有关要求,东莞滨海湾新区组织开展了东莞滨海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环境管理情况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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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1900MB2C64957U/2025-0022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名称: | 东莞滨海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01 | |
主题词: |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环函〔2021〕64号)的有关要求,东莞滨海湾新区组织开展了东莞滨海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4年度环境管理情况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报告进行公示。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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