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新区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获取新区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新区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 公开范围
新区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 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新区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2.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3. 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 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5. 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动态、应急动态、应急制度等。
6.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工程招标、部门信息以及办事指南等。
7. 其他
主要包括:各类政务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等。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均可登录新区门户网站(http://bhwxq.dg.gov.cn/)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的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http://zwgk.dg.gov.cn/740826828/zwgkList.shtml)查阅。
(二)公开形式
新区主要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bhwxq.dg.gov.cn/)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网内的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http://zwgk.dg.gov.cn/740826828/zwgkList.shtml)公开信息,同时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新区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虎门港管委会信息。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联系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邮编:523850。
联系电话:26889978。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网站(http://ysq.dg.gov.cn/),选择“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在线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
申请人应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我委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即可。
2.申请处理
新区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新区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新区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新区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三、监督方式
1. 申请人认为新区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虎门港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申请人认为新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