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关停及重点污染企业分流搬迁的意见,做好信息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关停及重点污染企业分流搬迁
(二)承办单位:虎门镇人民政府、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三)项目简介:为严格贯彻落实2019年4·15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专项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关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实行全面关停并对企业实行绿色缩量分流搬迁。〔具体方案(草案)详见附件1〕
二、征求公众意见对象
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内涉及停工停产、分流搬迁的各有关企业及路东社区、沙角社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三、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即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具体公开征求意见时限的说明详见附件2。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csjsj_dgbhw@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关停及重点污染企业分流搬迁反馈意见”;
(二)寄送邮件至广东省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兴海路1号湾区1号A427室,收件人:城市更新局。
(三)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彭先生(0769-26889720)、袁先生(0769-26889972)。
(四)意见反馈要求:所提出意见应充分说明理由和提供有关依据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意见的,请本人实名签署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以单位名义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
附件:附件1:虎门镇电镀印染专业基地B区关停及重点污染企业分流搬迁方案.docx
虎门镇人民政府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