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虎门镇新湾社区小艇码头项目东莞虎门镇金湾路与长堤路交叉口西100m,位于沙角港区,沙角港区规划太平河口作业区,位于太平河口南岸,南起炮台路,东邻宝河路,陆域纵深约800m。项目申请的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用海方式为为构筑物的透水构筑物和围海的港池、蓄水等,申请用海面积为1.4898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至4月18日(10天)。
3.使用海域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769-26889959。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