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用海项目为沙角C电厂配套码头工程,主要为电厂发电用煤提供卸船作业,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沙角半岛邻近海域,川鼻水道东侧海域,与沙角B电厂码头相邻。项目申请人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项目申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中的工业用海及交通运输用海中的港口用海,用海性质为经营性,用海方式有其他用海方式中的取、排水口用海,其他用海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构筑物用海中的透水构筑物用海以及围海用海中的港池、蓄水等用海,拟申请续期用海面积为21.2340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码头、引桥)申请用海面积3.1519公顷,港池、蓄水等(港池)申请用海面积9.9428公顷,取、排水口(取、排水口)申请用海面积2.5129公顷,海底电缆管道(取水管)申请用海面积5.6264公顷,拟申请用海续期为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3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769-26889959
附件: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用海项目宗海位置图.jpg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