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东莞海洋站海域使用续期申请公示
征集单位:本网
征集时间:2025-12-25至 2025-12-25

  自然资源部南海预报减灾中心(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预警中心)(原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负责管理的自然资源部东莞海洋站(原国家海洋局东莞海洋环境监测站验潮站)已于2023年10月27日完成工程建设,2023年12月14日完成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目前已处于业务化运行阶段,其作为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的关键节点与海洋环境监测核心基础设施,其战略价值体现在对区域海洋安全与发展的双重支撑上。项目位于珠江口东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脱硫码头东侧海域,项目申请人为自然资源部南海预报减灾中心(自然资源部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预警中心)。项目申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特殊用海中的科研教育用海,用海性质为公益性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中的透水构筑物,拟申请续期用海面积为0.0434公顷,拟申请用海续期为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现予以公示: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该项目用海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3日。

  3.使用海域的位置图:详见附件。

  4.联系方式: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湾区大道1号,联系人:李先生、张女士,联系电话:0769-26889959


  附件:自然资源部东莞海洋站宗海位置图.pdf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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