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财政局东莞港(滨海湾)分局,为市财政局派出机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组织拟定和实施新区财政、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贯彻落实各项财政、税收和财务优惠政策;2.负责编制和执行新区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监督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新区年度决算,综合平衡新区财政资金,按程序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投入,统一筹集、调配财政基本建设资金,并对财政投资的基建工程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的审核和监督管理;3.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新区预算内、外各项收入与支出;督促各项财政收入及时缴解入库;跟踪监督各项公共支出及新区经济建设专项支出的使用,按照有关制度规定监督管理新区采购工作;4.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审核国有资产变更、出售、兼并、重组授权等事项,并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造册;5.负责管理的会计工作;管理和监督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财务;组织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6.负责制定新区投融资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7.负责组织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会计决算报表的汇总分析;8.承担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滨海湾分局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东莞市财政局滨海湾分局,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预算。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财政局滨海湾分局共有行政编制数7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6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11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11.56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1.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11.56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5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11.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1.56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财政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0601)2018年预算数为377.96万元。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010602)2018年预算数为425.08万元。
③信息化建设(科目编码:2010607)2018年预算数为207.53万元。
④财政委托业务支出(科目编码:2010608)2018年预算数为300.99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8.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公用经费59.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4.6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1,311.5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1,3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11.56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1,31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96万元,占28.82%;项目支出933.60万元,占71.18%。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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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号 |
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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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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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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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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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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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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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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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部门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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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部门收入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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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部门支出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