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为直属东莞市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负责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的项目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以及排涝应急抢险工作;协助行政部门承担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有关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业务;参与水务相关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和制度规范制定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2018年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本部门前期工作组、现场管理组、造价与合同组、综合组。本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8年,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共有事业编制数5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人。另外,有离退休0人,聘用人员5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1.02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41.02万元。支出方面:2018年支出预算6641.0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27.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14.00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641.0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641.0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27.02万元,占9.44%;交通运输支出6014.00万元,占9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
(1)管理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120101)2018年预算数为257.02万元;
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科目编码:2120201)2018年预算支出为275.00万元;
③工程建设管理(科目编码:2120106)2018年预算支出为3.00万元;
④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科目编码:2120399)2018年预算支出为60.00万元;
⑤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编码:2120102)2018年预算支出为32.00万元;
2.交通运输支出
①公路建设(科目编码:2140104)2018年预算支出为6014.00万元。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4.02万元;公用经费3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本部门2018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0辆。
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27.0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14.00万元。本部门2018年收支总预算6641.02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664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41.02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6641.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224.02万元,占3.37%;公用支出33.00万元,占0.50%;一般项目支出6384.00万元, 占96.13%。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60万元,占4.14%,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6014.00万元,占95.86%。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