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现公布2021年东莞滨海湾新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滨海湾新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东莞滨海湾新区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台账,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2021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莞滨海湾新区门户网站管理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和透明化。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新区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共620条,其中规章文件类18条,占3%,工作动态类416条,占67%,通知公告类75条,占12%,统计数据类0条,其他事项111条,占18%。
(二)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定《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件、办理、协调、跟踪、反馈等流程,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2021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宗,继续办理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宗,均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回复率100%。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的费用为0元。
(三)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54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为基础,结合“三定”方案、权责清单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系统梳理了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确定公开内容涉及的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编制并及时公开发布了《2021年滨海湾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1年,我委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对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提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平台便民服务领域有待深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业务水平方面有待加强。下来,我委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精神和上级有关部署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
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我委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更新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二是不断优化公开平台。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系统,优化网友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互动实效。三是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手段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发布内容质量,提升行政透明度,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做好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效指导信息公开队伍开展工作,持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专业化水平,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滨海湾新区官方网站(http://bhwxq.dg.gov.cn/)或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zwgk.dg.gov.cn/)下载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滨海湾新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1号,邮编:523850,联系电话:0769-26889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