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的文件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东莞市虎门镇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大湾区大学(一期)及其配套道路(海战馆路北延线、内环岛路、虎门大道南延线)、威远岛安置房、沙角半岛安置房)》,并于2021年5月24日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编号:441900202110)。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44号)的规定,现将该编制成果有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 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为落实东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民生项目,现对大湾区大学(一期)及其配套道路(海战馆路北延线、内环岛路、虎门大道南延线)、威远岛安置房、沙角半岛安置房项目通过落实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方式调入17.9535公顷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落实地块位于东莞市虎门镇武山沙社区、北面社区、南面社区、宴岗社区、沙角社区,面积共为17.9535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未突破东莞市和虎门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主要调控指标。
三、公告方式
在属地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东莞市虎门镇进行张贴公告。
附件:方案涉及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