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57号),涉及我辖区5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翔远农业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的大姜
(一)东莞市翔远农业产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经营的大姜(购进日期:2022-07-05)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食品65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65公斤,销售额325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虎门邵名利蔬菜店经营的大姜
(一)东莞市虎门邵名利蔬菜店经营的大姜(购进日期:2022-07-05)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562.5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562.5公斤,销售额2925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虎门刘凤菊蔬菜店经营的大姜
(一)东莞市虎门邵名利蔬菜店经营的大姜(购进日期:2022-07-07)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15120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15120公斤,销售额4837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虎门潘桂东蔬菜店经营的大姜
(一)东莞市虎门潘桂东蔬菜店经营的大姜(购进日期:2022-07-10)吡虫啉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100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100公斤,销售额25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虎门徐海祖水产品店经营的大金鲳鱼(海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徐海祖水产品店经营的大金鲳鱼(海水鱼)(购进日期:2022-07-23)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48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48公斤,销售额1632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