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滨海湾新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项目)》(编号:44190020260012)已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原因
为落实市级电网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2026年电网规划建设攻坚工作,满足滨海湾新区及周边镇街负荷增长需求,缓解现有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滨海湾新区拟开展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该项目有2.5650公顷用地需通过编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落实城镇用地规模。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文件,滨海湾新区组织编制了《东莞滨海湾新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500千伏滨海输变电工程项目)》,经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后局部调整了滨海湾新区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布局。
二、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
本次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涉及总面积2.5650公顷,使用后均落实为城镇建设用地。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本次落实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四线、自然保护地、历史文物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无冲突。后期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工作部署等量缩减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规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突破。
四、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