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项目用海已获得审批,予以批复。现公告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批复时间
届满期限
1
东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虎门水上派出所码头工程
东莞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虎门水上派出所
透水构筑物
0.2515
2026.06.22
2035.12.31
港池、蓄水
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