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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2020-06-05 17:27:25           来源:本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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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现委托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承担“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规定,需了解当地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对东莞市滨海湾新区滨海大道市政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莞滨海湾新区中部,西起虎门滨海大道,东至交椅湾大道,实施长度约4.641km,道路红线宽80米。主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8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价机构

  建设单位: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滨海湾新区湾区一号     

  联 系 人:廖富丞   联系电话:0760-26889223      

  环评单位:广东海兰图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大道南448号财智大厦2006房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9446181      邮箱:751830041@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环评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及环境敏感点→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场详细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广泛公众参与→报告书修改、报批。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主要的环评工作内容有:(1)现场调查,确定环评工作的依据、等级、范围、环境保护目标、环境标准、评价重点等;(2)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工程分析;(3)环境现状调查与分析;(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水环境、生态环境、环境风险等);(5)公众参与;(6)环境影响减缓措施;(7)评价结论与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可以将意见反馈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为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38_1BNz67OKzHTUB4Q3Mg,提取码:zmdx。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基本情况了解程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影响程度;

  (3)公众最担心本项目建设将带来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要求、意见和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选址建设所持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及联系电话。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东莞市滨海湾新区市政建设中心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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