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5号),涉及我辖区3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亿银百货店经营的炒花生
(一)东莞市虎门亿银百货店销售的炒花生(购进日期:2021-08-22)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18斤,已销售炒花生18斤,销售额18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二、东莞市虎门蒋西蔬菜店经营的红椒
(一)东莞市虎门蒋西蔬菜店销售的红椒(购进日期:2021-09-13)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750公斤,已销售红椒750公斤,销售额525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三、东莞市虎门许泽伟蔬菜店经营的茄子
(一)东莞市虎门许泽伟蔬菜店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1-09-13)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150公斤,已销售茄子150公斤,销售额205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