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19号),涉及我辖区5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陈氏农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葱
(一)东莞市陈氏农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葱(购进日期:2021-03-15)镉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上述食品16918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31347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虎门锡武蔬菜店经营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虎门锡武蔬菜店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1-03-17)镉、铅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200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1760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虎门海芯蔬菜店经营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虎门海芯蔬菜店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1-03-17)铅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130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8565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虎门钟民锋蔬菜店经营的小黄姜
(一)东莞市虎门钟民锋蔬菜店销售的小黄姜(购进日期:2021-03-17)铅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小黄姜180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14017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虎门刘凤菊蔬菜店经营的湖南姜、贵州姜
(一)东莞市虎门刘凤菊蔬菜店销售的湖南姜、贵州姜(购进日期:2021-03-17)铅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湖南姜、贵州姜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湖南姜7797.5公斤、贵州姜6975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湖南姜销售额89601元、贵州姜销售额7055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