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62号),涉及我辖区9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张仲贤蔬菜店经营的豇豆
(一)东莞市虎门张仲贤蔬菜店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0年9月28日)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50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320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虎门文辉食品便利店经营的草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文辉食品便利店销售的草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14日)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3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63.6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虎门龙发水产品店经营的生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龙发水产品店销售的生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9日)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9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171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虎门许年水产批发店经营的鲈鱼(淡水鱼)、生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许年水产批发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7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生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7日)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鲈鱼(淡水鱼)55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1540元,购进上述生鱼(淡水鱼)37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629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虎门肥妹水产品店经营的鲈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肥妹水产品店销售的鲈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9日)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3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90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东莞市虎门少威水产品店经营的多宝鱼(海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少威水产品店销售的多宝鱼(海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9日)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20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128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七、东莞市虎门材发水产品店经营的珍珠斑(海水鱼)、多宝鱼(海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材发水产品店销售的珍珠斑(海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8日)呋喃唑酮代谢物(AOZ)项目不合格,多宝鱼(海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8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珍珠斑(海水鱼4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224元,购进上述多宝鱼(海水鱼)4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256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八、东莞市虎门杨俊奕水产品店经营的泥鳅(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杨俊奕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8日)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3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6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九、东莞市虎门波记水产品店经营的鲶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波记水产品店销售的鲶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7日)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批次食品401公斤,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额合计5614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