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3号)、(2024年第34号)、(2024年第35号),涉及我辖区6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虎门刘琼华蔬菜店经营的螺丝椒
(一)东莞市虎门刘琼华蔬菜店经营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330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330公斤,销售额1056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虎门品连水产品店经营的花斑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品连水产品店经营的花斑鱼(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20.5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20.5公斤,销售额82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东莞市虎门昌兴水产品店经营的九节虾(海水虾)
(一)东莞市虎门昌兴水产品店经营的九节虾(海水虾)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33.75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33.75公斤,销售额1620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东莞市虎门福有水产品店经营的黄骨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福有水产品店经营的黄骨鱼(淡水鱼)恩诺沙星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147.3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147.3公斤,销售额4446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东莞市虎门陈小武蔬菜店经营的青椒
(一)东莞市虎门陈小武蔬菜店经营的青椒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80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80公斤,销售额208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六、东莞市虎门耀洁水产品店经营的黄骨鱼(淡水鱼)
(一)东莞市虎门耀洁水产品店经营的黄骨鱼(淡水鱼)孔雀石绿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食品在售。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上述食品30.8公斤,已销售上述食品30.8公斤,销售额985.6元。
(三)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经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通知》,目前无消费者退回,召回数量为零。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七、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