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重大改革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上级文件精神,经滨海湾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决定予以废止《东莞滨海湾新区促进市场化招商工作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被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